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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管在小区设红包箱,为员工募集年终奖!想象力很丰富嘛…

2018-01-24 齐鲁晚报

年底了,

不少公司都给员工发了年终奖。

重庆市民林先生住在杨家坪商圈一小区,

最近物管公司在门岗处摆设了一个“红包箱”

号召业主们为物管员工们捐年终奖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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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管设红包箱,为员工募集年终奖

昨天(23日)早上,记者在林先生的带领下,来到了重庆杨家坪步行街珠江路46号的世纪公寓,这是一栋独立高层商住两用楼,一楼大厅设置有一个门岗类前台,一位保安正坐在此处值守,前台醒目处,摆着一个透明箱子,上面写着“红包箱”三个字

记者看到,箱内都是1元~10元不等的零钱,记者询问保安“红包箱”情况,他指了指墙上的公告,该公告为1月15日贴出,标题写着“尊请广大的业主给你们的管家发红包”等字样。

物管发公告,请业主们发红包


公告称,物管是管家,业主是主人,按照中国的传统文化,主人一般都要给管家发“红包”,鉴于本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偏低,公司无力为管理处员工发放年终奖,因此,斗胆向主人提出发放红包的请求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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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业主质疑:凭啥背负年终奖寄托?


37岁的林先生说,自己租住于该楼一年多,前几天回家时突然看到这个红包箱,还以为是为哪个贫困地区集资的爱心箱,便投了几元钱进去,当他看到箱旁的公告,才知道是物管在用这种特殊的方式为员工募集年终奖,

“瞬间觉得被雷到了,我们交了物管费,还要求我们给他们发年终奖。”


记者看到,林先生加入了一个该小区的微信群,里面有近十户住户,大家最近都在探讨此事,28岁的陈女士称,自己包里有零钱都会往箱内投放,

“也不是强制捐款,也理解他们,大家都不容易嘛。”


35岁的杨女士则表示,这个红包箱突然设立,公告又这样描写,感觉好像业主不捐款,物管员工们就没动力好好工作了一般,她对此难以理解和接受,也不会去参加这个活动,

“如果这次我们都大力支持了,以后每年的年终奖是不是都指望我们发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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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管回应称:变相检测服务满意度


昨日下午,记者致电该小区物管——东福物业世纪公寓管理处,接听电话的女员工告诉记者,设计“红包箱”的方式是首次试行,也希望通过这个方式检测业主们对物管的服务是否满意,在公告里也写道:“在全体业主的指导、支持下,过去的一年,我们较好的完成了物业服务。”


该女员工还说,小区的物业费为0.45元/平方米,作为核心商圈,价格确实非常便宜,“发起这个是自愿的,不带强制性”,当记者想进一步细问业主们响应情况等时,该员工忽然表示不方便透露,便挂断了电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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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委会介入协调,物管取消该活动


昨日下午,记者联系上九龙坡区团结路社区居委会反应这一情况,居委会工作人员孟老师说,她经过走访调查后了解到,此事由小区物管主张,红包箱设立后捐款额也不多,活动属于自愿性质。但小区业委会的负责人表示并不知道该活动,也不支持该活动,同时,孟老师调查了解到,一些业主对这个红包箱的存表示质疑与不满,在居委会的协调下,昨下午,物管已收起了红包箱并取消了该活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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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:奖励性红包,业委会发起更妥


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张明强律师表示,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,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向员工发放年终奖等福利的义务,但如果业主自愿以红包方式支付,属于赠予行为,也不属于法律禁止行为。


重庆协和心理顾问事务所所长、重庆市社会心理学会常务理事谭刚强,物管设置红宝箱征集年终奖,其争议点在于,年终奖作为物管公司的奖励机制应该为内设机制,是企业内部行为,而这个奖励责任,却转由作为第三方的业主们来担当,而如果一定要发起这样的活动,由小区业委会来设立、发起会更为妥当,性质就会变为以业主的角度,表达对物管工作的肯定,对优质服务的奖赏。此外,发起这种募捐箱,不仅该有专人监管,在最后还应该有一个公示机制,给参与者及公众们一个交代。



来源:都市热报(dushirebao)

编辑:daidai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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